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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挖矿”用电量推行区别电价政策

2月23日信息,对于最近发表的虚拟货币“挖矿”用电量推行区别电价政策,浙江政务服务核心2月22日向《华夏时报》新闻记者表明,经杭州市上城区发展趋势改革创新和经济发展信息化管理局核查,虚拟货币“挖矿”主题活动仍是不允许的,该文件是搭配的惩罚政策,是被依法查处企业必须补缴违纪行为期内的抬价电费,是电力网公司实行的。 “该政策并不代表着高电费下“挖矿”就合理合法了,反而是在被发觉后,先前挖矿的电费要依据区别电价政策测算并进行依法取缔。”华夏时报在新闻报道中表明。 先前,浙江省发改委2月14日在官方网站发布了一份有关对虚拟货币“挖矿”用电量推行区别电价政策的通告。该通知规定,为整顿虚拟货币“挖矿”主题活动,助推按期完成碳达峰、碳排放交易总体目标,对虚拟货币“挖矿”用电量推行区别电价,抬价规范为每千瓦时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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