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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发布《有关中介人的虚拟资产相关活动的联合通函》

1月28日晚香港证监会与金管局公布《相关中介人的虚拟资产有关运动的协同通函》,表明从中介人(证券公司 私行等)接获越来越多相关向投资人分销商虚拟资产相关产品的查看,规定极少数商品外,被视作繁杂商品的虚拟资产相关产品只应售予专业投资者等。 中国香港持牌交易中心OSL则出文表明,该通告容许登记的组织和持牌实体线与香港证监会持牌的虚拟资产平台交易协作,以给予数字资产投资金融。通知的明文规定将促进中国香港持牌资产托管主管、金融机构和证券公司对数字资产的要求,并促使该类组织可以安全性涉足快速提高的数字资产生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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