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处罚
- 2024-01-07 15: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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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收到浙江省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兴源环境于1月7日晚宣布,1月5日,公司收到浙江省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经查明,2016年、2017年,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项目和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走廊整治修复项目PPP项目中虚增项目收入和成本,导致2016年至2022年兴源环境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虚假记录。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决定:1、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2、警告公司财务总监孙颖,并处以8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