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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2024年1月10日起

上海期货交易所:自2024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0日止,铜、铝、锌、铅、镍、锡、氧化铝、金、银、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燃料油、石油沥青、丁二烯橡胶、天然橡胶、纸浆期货交割费标准暂调整为0(包括通过交易所结算并按交割标准收取期货转现货和标准仓单转让费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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