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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禹州市范坡法庭庭长:比特币“挖矿机”具有财产属性

「金色财经」据金融报道,禹州市人民法院范坡法院近日受理了比特币“挖掘机”纠纷。范坡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审判过程中,经主审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陈在法庭上返还部分货款,其余承诺每月返还直至完成。到目前为止,争议已经顺利解决。范坡法院院长傅攀表示,比特币是互联网技术发展后在互联网环境中生成的虚拟物品,没有法律补偿和强制性货币属性。但在本案中,双方争议的标的物“挖掘机”是专门用于生成比特币的机械设备,具有财产属性。当事人签订的委托合同应当是有效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提醒群众,比特币不具有与中国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投资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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