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快讯 >

福建漳州官宣“认房不认贷”

  • 福建
  • 2023-09-13 08:54:46
  • 45
9月12日,福建省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自9月11日起,漳州市正式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通知称,当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购买商品房申请贷款时,家庭成员在新购买的商品房没有成套住房,银行金融机构按照第一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无论是否使用贷款购买住房。当地房地产登记中心根据居民家庭的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记录。

猜你喜欢

微信二维码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