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109           股票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形,也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 2023年12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陕西省兴平市东城区迎宾大道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樊洺僖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于2023年11月16日公告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1人,代表股份817,724,510股,占公司总股份1,052,944,789股的77.6607%。其中,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9人,代表股份87,294,4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53%,占公司总股份1,052,944,789股的8.2905%。具体为: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731,866,459 股,占公司总股份1,052,944,789股的69.506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85,858,051 股,占公司总股份1,052,944,789股的8.1541%。

  8、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如下议案:

  1、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4、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

  5、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陕西静远新言律师事务所的姚涛律师、梁栋律师参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全文见《陕西静远新言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签章件;

  2、陕西静远新言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会后事项相关文件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申请于2023年5月17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于2023年6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23号)。

  鉴于公司2023年1-9月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会后事项出具了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对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文件。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

微信二维码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