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

猜你喜欢

关注我们

微信二维码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