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重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6月14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一天,并将于 2023 年6月15日(星期四) 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林重”变更为“林州重机”,股票代码仍为“002535”,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及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A 股股票;
2、股票简称:由“ST 林重”变更为“林州重机”;
3、股票代码: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535”;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3 年6月15日;
5、股票交易日涨跌幅度限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由5%变更为10%。
6、股票停复牌安排:股票将于2023年6月14日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3年6月15日开市起复牌。
二、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同时,中审亚太对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该情形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四)项的规定,叠加“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的情形,因此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3)。
三、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2年度,一是公司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7,222,597.0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10,776,180.42元;二是中审亚太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出具了《关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和《关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2021年度涉及的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事项均已消除。
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的规定进行逐一排查,认为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任何情形。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因此,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1)。
四、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6月14日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3年6月15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恢复交易,股票简称将由“ST林重”变更为“林州重机”,股票代码仍为“002535”。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五、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