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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403,344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347,504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55,840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5月16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2年4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2年4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田阡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1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4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0)。

(四)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

(五)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六)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7)。

(七)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上表仅包含实际归属的激励对象信息,不包含1名因个人原因放弃归属的激励对象信息。

2、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含6名外籍员工,其姓名及国籍如下:

(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含2名外籍员工,其姓名及国籍如下:

(三)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本次归属人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20人,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当期可归属股票200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419人。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0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20人。

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预留激励对象存在重合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人数共419人。

三、本次激励计划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5月16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403,344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89,960,000股增加至90,363,344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27日出具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28-00004号,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3年4月26日止,公司实际收到414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5,340,160.00元;公司实际收到5名外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107,584.00欧元,按照2023年4月26日的汇率7.5999折合人民币817,627.64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03,344.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5,754,443.64元。

2023年5月10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093,929.17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41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90,363,344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3,344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45%,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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