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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重整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的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7日,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申请人”)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债权人上海佛罗伦思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罗伦思”或“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于2023年4月7日向沈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最近一个月的预重整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2023年4月13日,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发布了关于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号)。

2023年4月13日,公司收到沈阳中院《决定书》【(2023)辽01破申2号】和《通知书》【(2023)辽01破申2号之二】,沈阳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号)。

2023年4月13日,临时管理人提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及临时管理人对债权的审查工作正有序推进中。公司将积极协助临时管理人推进预重整阶段的相关工作,同时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目前,公司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沈阳中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同时,公司亦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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