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得当的人,一百张也不嫌多;缺乏自控力的人,一张都多余。当然,一百张卡确实有点过了。
我曾见识过某位“卡神”,一个人名下有30多张信用卡,这还不算他代管的父母的几张卡,总额度200多万元——能管理好这些卡,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不过,拥有如此多的信用卡,自身的需求早已脱离单纯的“消费”,而已转向“以卡生财”、“以卡赚钱”,这就难免会涉及一些用卡的灰色地带,个人非常不推荐。
有卡神之称的杨蕙如,通过给自己和亲友办理多张信用卡,并私下进行大额刷卡交易的方式,积累积分点数,换购机票并出售牟利 ,获利超百万元。最终,杨蕙如的行为被银行认定违规,并终止用卡行为,同时被保留法律追诉权。
在杨蕙如用卡的那几年,她没有任何实质性违约行为,数家银行、数十张金额不等的信用卡都能被她巧妙玩转。
虽然笔笔都是大额消费,但她资金腾挪有方且利用效率极高,保证了资金链条不断裂,以至于银行都找不到她的失误,而只能从用卡规则角度做出阐述,进而“警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