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案涉及邵阳县男子张某林加入“云联惠”网络传销立云联惠代理公司,共发展下线上千人,非法获利20余万元。法院判决张某林犯组织、领导传销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云联惠成立于2014年1月6日,主要经营“云联商城”并开展代理公司业务。在“云联商城”,消费者每消费一笔金额,都会以等额积分的形式返还到账户。参加者免费注册成为普通会员,然后通过推荐人推荐,提升会员级别。
为吸引更多会员,云联惠设立了8级代理公司制度,并根据区域和行业不同设置了详细的代理职位和费用表。2016年9月9日,张某林加入云联惠并成为铂钻会员,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宣传、推广云联惠,并积极发展下线人员。
之后,张某林投资购买了总经理职务,并与其他人协商成立了云联惠六级代理公司。2017年12月22日,邵阳县云联惠公司正式成立,张某林担任总经理。张某林通过他的下线会员共提取了现金114755.63元。
2018年5月,警方立案侦查该案。在庭审中,张某林承认了犯罪事实,并表示自己加入云联惠是看到了商机,并将其推荐给客户。他还称自己并不认识大部分下线会员,也无需管理会员。如果他的行为违法,他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经过庭审,法院认为,张某林通过发展会员从中获得提成或嘉奖积分,提现金额达20余万元,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法院判决张某林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