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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樽付:二人下线会员盈利数十万

新型网络传销以“互联网购物”、“消费返利”和“投资理财”为幌子,欺骗人们并扭曲国家的相关政策。

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东莞市寮步镇的一对姐妹,平时勤勤恳恳,从事家政工作,然而私底下却是传销组织的头目。

警方提醒市民,无论网络传销打着什么旗号,其本质始终不变。“入门费”、“拉人头”以及“按人头数量提成”是传销的特点。

据了解,今年5月22日,东莞市公安局将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销的案件线索移交给寮步公安分局。该案件涉及到何凤某和何忠某两姐妹涉嫌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接到报案后,寮步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并于5月24日在东莞市莞城区余屋将何凤某和何忠某抓获归案。

经过调查,发现何凤某和何忠某于2017年5月份加入了“泓樽付”手机APP理财平台,并通过该平台返现和发展下线会员获取提成。何凤某的层级为10级,发展了11800多人,获取提现8万元;何忠某的层级为11级,发展了11300多人,获取提现20多万元。

经审讯,何凤某和何忠某坦承参与了“泓樽付”传销组织并从中获利。目前,他们已被逮捕。民警透露,何凤某和何忠某两姐妹平时是从事家政工作的。

与此同时,民警表示类似于“泓樽付”的购物返利平台屡见不鲜。例如今年5月广东警方打掉的“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以及4月打掉的“人人公益”全返型消费平台。这些平台都是以消费全返为诱饵,通过拉人头、缴纳会费和积分返利等方式引诱人们加入,并骗取财物。这种庞氏骗局采用了“借新还旧”的模式,用后面的人的投资来掩盖前面的资金。这种模式只能在有新的投资者加入时才能继续运作,一旦没有新的投资者,整个平台就无法给前面的人返利。民警介绍,这些案件具备了组织领导传销的四大特征:以推销产品和提供服务为名义,要求会员缴纳加盟费;层级分明,发展下线人员越多则提成越多;最终目的是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秩序。

民警提醒,不论网络传销打着什么幌子且戴着什么面具,它们的本质始终相同,即“入门费”、“拉人头”和“按人头数量提成”。民警呼吁广大群众要抵制传销,做到“三不碰”:

首先,不要碰“入门费”!骗子们通常会制造一个诱人的谎言和项目,让你进入陷阱。他们通过不断洗脑来让人们缴纳“入门费”,并将此费不要碰“拉人头”!一旦成为会员,平台会要求你不断拉亲友入会,发展下线,形成层级关系。

最后,不要碰“按人头抽成”!传销组织会告诉你,你拉来的人越多,你就能获得更多利益。新加入者缴纳的费用会被不断分给各个层级。然而,这种模式实际上是在用后面的资金来填补前面的资金缺口。最终,整个传销骗局都会暴露出来,崩溃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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