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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在数据流系统中的应用

深化区块链技术应用,构建数据可信流通体系。

数据对于实体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要提高数据的可用性、可信度、可流通性和可追溯性,建立数据可信流通体系是非常重要的。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共识机制、不可篡改、可以追溯、规则透明等特点,能够实现个体可识别、用途可追溯和价值可衡量。在区块链的基础上建立可确认数据来源、可界定使用范围、可追溯流通过程、可防范安全风险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有利于释放数据要素的价值,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

区块链技术是构建数据可信流通体系的关键。区块链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分布式数据库,采用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和智能合约等计算机技术。深化区块链技术应用,以市场化配置方式促进数据高效流通,需要根据国家的要求建立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并结合各地区各行业的需求,推动数据跨链共享和安全监管,构建高效的数据流通基础设施。

首先,需要许可接入和跨链互用。通过联盟链和私有链底层框架来支持各个底层框架平台的接入,满足用户对于自由选择底层框架的需求。通过制定适配标准,打通不同底层技术平台,实现链上链下数据的交互和不同底层框架间的数据共享,避免数据孤岛和单一框架绑架的情况。

其次,需要泛在部署和就近使用。根据不同地区的用户需求和区块链多节点部署特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广泛部署基于区块链的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建立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支持用户就近接入,并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节点进行数据可信流通应用。

第三,需要公共普惠和方便易用。基于区块链的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应具备面向公众提供公共普惠性服务的能力,用户可以以低廉的成本获得基础的服务。同时,还需要降低用户的门槛,提供简单易用的区块链使用服务,赋能各行各业,提高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能力,使数据采集、开放、共享、交换和交易更加畅通,数据治理更加高效。

第四,需要生态培育和多方共用。基于区块链的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应具备公共服务属性,要以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的理念进行研究、设计、建设和运营。需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区块链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加强政府、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的互动,推动各方力量协同合作,促进区块链相关资源要素的快速有效配置,打造合作共赢、多方共用的新模式。

第五,需要全国一体、内外兼用。支持构建“全国一体、国内流通顺畅、跨境流动有序”的数据流通服务体系。在国内方面,推动各领域通信协议的兼容统一,打破技术和协议壁垒,努力实现互通互操作,形成完整贯通的数据链。在国际方面,建立基于区块链的可信服务网络和应用支撑平台,推动跨境数据的加密、存储、传输、调用和互认。

第六,需要可信监管和安全易用。我国的区块链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应由我国自主创新、自主研发和自主建设,由我国掌握入网权、CA证书发放权等。需要建立内容监管机制,依托区块链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加强对数据来源、数据产权、数据质量、数据使用等全过程的监管,划定监管的底线和红线,积极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各种数据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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