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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生态环境全面提升计划正式出台

3月21日,全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场会在南京召开。根据会上的政策解读,为了进一步支持江苏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厅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制定了《关于支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包括了14条具体政策措施。

这些措施主要有: 1. 给予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煤电企业煤电机组财政补助,以推进绿色高效利用能源。 2. 对完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的市县给予财政奖补,鼓励提前更新淘汰高排放车辆,改善空气质量。 3. 对长江水域危化品洗舱站运营企业给予财政奖补,希望推动洗舱站社会化运营机制建立。 4. 对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试点项目给予财政补助,帮助降低治污成本,提升水环境质量。 5. 对农村生活污水社会治理示范区给予财政奖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6. 对绿色产业项目给予财政补助,鼓励中小市场主体共享治污设施,降低治污成本。 7. 加大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促进环保企业发展。 8. 降低环保担保费率,支持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等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类项目。 9. 优化完善绿色金融奖补政策体系,引导金融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 10. 发挥绿色发展领域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支持绿色发展领域的项目。 11. 支持企业通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发行“环基债”,募集资金。 12. 鼓励企业参与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提供资金支持并推荐示范项目。 13. 举办“金环”对话会,纾困解难,提振信心。 14. 举办金融助力绿色产业专场对接会,提供金融支持和政策保障。

这些措施旨在助力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纾困解难,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质量和效果,同时扩大投资。这些政策措施突出了绿色发展领域、企业纾困和资金支持等聚焦点。希望通过这些措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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