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底,吴某某通过朋友的介绍加入了马来西亚MBI国际集团社交理财平台的传销组织。这个平台以投资理财为名,要求参与者缴纳不同金额的费用,购买虚拟注册币、广告点、易物币等,以获得会员资格并获得平台网站的账号。
同时,会员们按照发展顺序组成上下线层级,通过发展人员数量和缴纳金额来获取返利。通过高回报和只涨不跌的承诺,吸引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从而骗取财物。
该传销组织主要通过静态增值和动态增值两种方式盈利。静态增值是指会员投资后等待“M币”单价上涨后再转卖,但静态增值需要较长的时间,而且“M币”的单价只根据投资金额的扩大来上涨,投资者越少,增值速度越慢。
动态增值通过发展下线,吸引更多人加入,投资金额越大,“M币”上涨越快,同时推荐人也能获得相应奖金,包括“直推奖”、“对碰奖”和“领导奖”。
2019年8月28日,吴某某因涉嫌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被三门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9月30日被依法逮捕。在案发前,吴某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了吴某、景某某等人有40多名参与者,涉案金额超过300万元。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吴某某以投资理财为名,要求参与者购买虚拟注册币从而加入组织,并通过发展人员数量来获取酬劳和返利。她诱使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吴某某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并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因此,她应当被追究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