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以来,河北华林酸碱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公司”)以销售DDS理疗机、泥疗膏等商品的名义,要求参加者购买不同价位的商品(0.25万元、0.5万元、1.25万元、2.5万元、5万元或者10万元),以成为华林公司相应等级的会员(如“E、D、C、B、A、W”等)。
华林公司通过设置“广告分红奖”、“直推奖”、“管理奖”、“合作奖”等四种返利形式诱导他人成为会员,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下线会员数量然后告诉人们身体有问题。如果让他们觉得问题严重,可以增大电流让他们感到更疼痛,反正顾客看不到。”经销商指出,他们赚钱的方式并非通过为顾客进行理疗,而是通过推广技术来发展下线,“只要让他们相信这个产品确实有效果,他们就会加入,而你作为经销商就可以赚提成。”
公司根据高级别会员的资格和下线会员数量,设立了一星总监、二星总监、三星总监、四星总监和五星总监等五个管理层级,实行会员返利计酬和总监市场业绩提成。
自2012年以来,被告人金某某在华林公司浙江分公司担任“福瑞慧任”团队负责人,多次带领温州地区的团队到华林公司浙江分公司接受培训并宣传华林公司的返利形式,直接发展了下线会员王某某(已判等人)成为会员。
其中,下线会员王某某和郑某某(已判)在2016年获得了华林公司在瑞安地区的总代理权。截至案发,他们共发展了25级下线会员,并收取了参与传销活动者缴纳的传销资金超过200万人民币。被告人金某某从中非法获得了超过6万元人民币的利润。
2019年4月11日,被告人金某某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金某某结伙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以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他们根据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种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判决如下:
1、被告人金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2、追缴被告人金某某非法获利的人民币60000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提醒:远离传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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