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2014年以来,以郭某、林某等人为首的网络传销团伙以虚假地址在山东省东营市注册了东营佳赢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这个名为空壳公司,然后开发了“佳赢好未来”APP,并在网上建立了“佳赢好未来”的商城,以电子商务为幌子,声称只要投资100元即可注册成为商城会员,并获得相应的积分。他们通过积分提现、消费抵现、人头抽成、层级奖励等手段诱导会员发展下线。4年时间里,该传销团伙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了19万名会员,层级高达41层。
2017年7月,郭某武经尹某敏的介绍,加入了“佳赢好未来”商城平台,之后他通过拉人头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声称只要投资100元到商城即可获得100积分,并享受收益。
收益分为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静态收益是通过100元的投资,每天获得10积分的收益,其中6.5积分为好未来积分,3.5积分为商城积分。在20天周期内,达到总收益200积分后收益停止。然后再次投资100积分,继续每天获得10积分的收益,可无限复投。而动态收益包含直推奖和团队奖。直推奖是指直接推荐1人加入注册成为会员,当天奖励5积分,可以无限次直推。团队奖是指直接推荐10人以上,可以获得团队下边10代内会员当目收益的10%。
郭某武通过建立群组授课、口口相传的方式进行宣传,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为报酬和返利的依据,引诱成员发展下线,后来逐步成为汝州地区传销活动的负责人。
2017年9月,由于“佳赢好未来”商城无法提现,郭某武用个人盈利为下线会员兑换积分,以后不再发展新的人员。
2018年8月13日,宁陕县公安局专案组民警分赴山东、河南、辽宁、浙江等地展开了对“佳赢好未来”特大传销案件的统一集中收网行动。经过10余天的连续奋战,抓捕组民警成功将郭某、林某民等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2019年3月13日,郭某武自行投案到汝州市公安局,并于次日取保候审。在案发之前,郭某武共发展了220人参与“佳赢好未来”商城的传销活动。
随后,汝州市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郭某武提起了公诉。之后,汝州市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9年10月18日,汝州市法院综合考虑了郭某武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郭某武缓刑三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款两万元。
鹰鉴提醒广大群众,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一种非法经营行为,其主要特点是“拉人头”、“入门费”、“多层次”和“团队计酬”。传销实质上是极少数人敛财的手段,参与者往往会损失惨重,甚至会导致破产和人员伤亡。为了家人和自己的安全,请远离传销骗局。[此文来源于鹰鉴,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