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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临汾警方抓获10名传销嫌犯,平台及技术支持面临重判

资本市场存在风险,请投资者谨慎入市。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传销组织开始利用网络的隐蔽性侵害公民的合法财产。与此同时,也衍生出一批黑色产业链,为网络传销组织提供技术维护和平台支撑。这些黑色产业链具有独立的作案能力,成为传销组织背后活动的“最强辅助”。现在来揭示一下传销组织背后的“案中案”。

2020年9月,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侦破了一起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的案件,抓获了10名犯罪嫌疑人。在调查中发现,涉案人员梁某和马某一直为该传销平台提供平台搭建及技术支持,通过这种方式先后获利20余万元。尽管他们没有直接参与传销活动,但为传销活动提供技术支持也构成犯罪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经调查,马某和梁某在网上开设网店,主要出售网上商城和贷款等平台的源代码,并进行后期修改和维护。他们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却多次向多个平台提供出售和维护服务,从中获得非法收入。

2020年11月,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的网安民警分别在佛山市和重庆市将马某和梁某抓获,缴获了一台电脑、7部手机、4块硬盘和30多张银行卡。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和马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网络黑灰产业发展迅速,他们往往作案独立,技术手段高超,有时一个人就能同时支持多个犯罪团伙,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临汾市公安机关的网安部门将严格按照“净网”专项行动的部署,依法打击黑灰产业,营造安全有序、风清气正的良好网络生态。

同时,网安民警总结了网络传销的三大套路,请广大群众牢记。要准确识别各类形态的传销骗局,切勿抱有贪婪思想,不要相信“一夜暴富”、“侥幸心理”,以免受骗害人。

套路一:入会先交钱,否则一切都免谈。传销组织平台以经营各类产品为名义,通过人传人、网络聊天等方式介绍会员入会,以高收益、投资期限赎回模式,实际上是扣押投资人本金发展下线就有钱。传销组织平台往往采取动态会员管理模式,发展越多下线就能获得更高的收益,最终目的是让会员不断发展新会员。

套路三:平台及时关,原班人马“东山再起”。投资平台网站在收集足够的资金后就会关闭,存活时间较短。犯罪团伙会以其他名义此文来源于临汾网警巡查执法。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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