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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多人参加“云联惠”传销未起诉原因揭晓

  • 2023-08-05 12: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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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起,湖南省嘉禾县发生了一起网络传销事件,肖某、肖某某、张某、曹某、李某某等人相继加入了名为“云联惠”的传销组织。随后,肖某等人借助湖南省郴州市的云联惠郴州代理公司大肆发展下线。2018年,云联惠案件曝光后,肖某等人被嘉禾县警方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刑事拘留。近期,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对按上述人员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于6月6日在检察院网站上公布。根据公安机关的审查和认定,2015年9月,肖某和李某某、肖某某注册成为云联惠会员,并购买了云联惠郴州代理公司GP总经理职位。之后,他们在郴州市注册成立了云联惠郴州代理公司,并担任了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监事。云联惠公司将郴州云联惠代理公司设立为四级代理公司,设有99个GP、LP职位。其间,李某、肖某、罗某、郭某等人也购买了云联惠郴州代理公司的GP、LP职位。为了在郴州市经营云联惠郴州代理公司,并获得区域联盟商家、企业的销售提成和运营奖励,肖某和李某某等人于2015年10月筹建了云联惠郴州代理公司,并于2015年12月1日正式注册成立。肖某是公司股东之一,并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6年初,云联惠郴州代理公司聘请了侯某为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肖某和李某某并没有在公司任职或参与经营管理。2016年7月4日,肖某将其郴州云联惠代理公司的GP总经理职位转让给了周某。2015年10月26日,肖某某通过其父亲的介绍注册成为云联惠公司会员,并在2016年升级为铂钻会员。成为云联惠会员后,肖某某参加了云联惠郴州代理公司的商学院课程,了解了云联惠公司的经营模式,并积极发展下线。2015年1月22日,张某某在余某某介绍和操作下注册成为云联惠会员,并在后来升级为铂钻会员。余某某自己也在2015年2月3日注册成为云联惠会员,并升级为铂钻会员。在推荐关系中,余某某位于第19层,下线总人数为99700人。在案发之前,余某某发展了99700名下线会员,并利用张某某的云联惠会员和银行卡帮助提现了超过7万元。2016年7月25日,曹某某注册成为云联惠会员并升级为铂钻会员。2017年初,资兴市的云联惠代理公司聘请曹某某担任出纳。截至案发,湖南省郴州市登记的云联惠会员共计19023人,其中金钻会员1931人,铂钻会员7796人,实际提现金额超过105万元。其中,肖某发展了3434名下线会员,非法获利18万元;李某某发展了102名下线会员,非法获利超过10万元;肖某某发展了91名下线会员,非法获利超过29万元;曹某某发展了14名下线会员,非法获利6239元。经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肖某某、张某某、曹某某的行为情节较轻,危害较小,不构成犯罪。肖某和李某某经过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院认为嘉禾县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宜章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不对上述人员提起诉讼,并将扣押的相关违法所得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进行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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