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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头目以产品销售为名开展网络传销活动,涉嫌非法牟利接受起诉

最近,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对王蓝翊、刘杰、廖美辉和文春香提起公诉,指控他们涉嫌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的罪行。他们通过销售价格远高于实际价值的产品进行传销活动,并发展下线会员等级,享受分红。具体来说,需要交纳3600元购买一套实际价值为127.5元的产品,就能成为湖南崀霞湘溢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VIP客户。会员可以在公司会员系统网站内生成一个会员账号,并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公司的会员等级由VIP客户、银卡客户、金卡客户、一星客服、二星客服、三星客服和明星客服共七个级别组成,等级越高,分红和补贴的金额越高。

2014年,被告人王蓝翊花费7200元购买了两套产品,并发展下线会员。他负责湘溢公司在常德和桃江地区的会员发展,会员账号激活,会员购买产品的交费以及工作室的开展等工作。截至2017年下半年,王蓝翊的会员账号已升级为明星客服,下线会员层级达59层以上,发展下线购买产品30余万套,从中获利约200万元。

2017年7月,通过他人介绍,被告人刘杰成为会员,截至2018年4月,其会员账号已升级为二星客服,发展会员层级达59层,发展下线购买产品2000余套,从中获利14万余元。

2017年9月,被告人廖美辉成为会员,截至2018年4月,其会员账号已升级为二星客服,发展会员层级达54层,发展下线购买产品1000多套,从中获利19万余元。

2017年8月,被告人文春香成为会员,截至2018年4月,其会员账号已升级为一星客服,发展会员层级达24层,发展下线购买产品400余套,从中获利4万余元。

此外,刘杰、廖美辉和文春香在桃江县城成立了两处工作站,负责宣传湘溢公司的发展推广模式,帮助新会员在系统内注册和汇款,组织会员去总部学习,共同分享经验等工作。

经过调查,被告人王蓝翊共收取了被告人刘杰、廖美辉和文某某上交的会员费3317920元,其中1793000元通过银行转账和POS机刷卡方式上交给湘溢公司。剩下的会员费通过现金券和订购券进行抵扣获利。根据群众举报,公安机关进行了调查,最终在2018年3月,将这4名被告人逮捕归案。被告人上交的会员费和违法所得共计4383393元已退缴至桃江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账户,并由桃江县公安局依法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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