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浙江空壳公司传销现象揭秘
- 公司
- 2023-08-05 04:25:58
- 15
这个网络平台是国家支持的平台,也是创业的平台。据称,将来会上市,股东们可以分享利润。然而,这些华丽的词句实际上是为了掩盖一个传销网络平台而编造的谎言。最近,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案件,张某、曹某和周某被判刑。这个传销团伙没有利用实物进行销售,而是利用了一种秘密的方式——网络平台传销。参与者需要支付一定费用以获取会员资格,然后再招募下线人员。整个过程都在传销团伙搭建的网站上完成。2014年,宋某和赖某创建了名为“云讯通”的组织,并设立了普通会员网站和股东会员网站,采用了差额制和双轨制等方式进行传销活动。这种网络平台传销模式通过承诺公司上市后分红来吸引人们创业致富,但实际上并没有具体的实物交易。加入者需要支付100元的注册费,然后支付700元(后来提高到770元)购买500个报单币以注册一个账户成为普通会员。普通会员可以通过发展下线会员形成不同的层级,并通过层级和下线人数来计算返利,获得直推奖、层碰奖、点碰奖等动态奖励。普通会员和股东会员可以将获得的电子币转换为报单币,通过其发展的下线报单后变现获取利润。2015年1月,张某加入了“云讯通”网络平台,并成为会员。张某通过微信群转发“云讯通”的传销信息和面对面推广的方式,积极发展下线,并先后招募了曹某等人。张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了144人以上的传销人员,层级达到29级;曹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了92人以上的传销人员,层级达到26级。2015年5月,周某经曹某等人介绍加入了“云讯通”网络平台,并直接或间接发展了43人以上的传销人员,层级达到24级。法院认定,张某、曹某和周某依托“云讯通”网络平台,以平台上市能够分得原始股的名义,要求参与者支付会费以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特定顺序组建层级,通过发展人数诱使人们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都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法院根据法律判处张某、曹某和周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适用缓刑,追缴罚款人民币2万元至3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