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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心扶贫传销3人一审获刑

去年,“善心汇”特大非法传销组织被“起底”,在社会上掀起不小的波澜。

近日,阜南法院审理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三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刑。3人加入“善心汇”,不断发展下线。 2016年10月,阜南县居民梁某加入了“善心汇”组织,并开始大规模推广该组织给亲戚朋友、同学和熟人。她还以丈夫王某的身份加入组织,发展下线会员可以得到一、三、五代下线会员每轮投资额的6%、4%、2%的收益。截至目前,梁某的下线有1628人,王某的下线有1315人。梁某还发展了好友丰某某,丰某某的下线有298人;丰某某又发展了好友韩某,韩某的下线有148人。

梁某供述,参与人购买一颗“善种子”即可激活一个会员账号。账户激活后,可以通过投入资金和发展下线获得高额静态和动态收益。三人在传销组织活动中非法获得了8.4万元、2.9万元和5340元。

近日,阜南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法院认为三人以缴纳费用的方式骗取他人加入“善心汇”组织,并要求他们发展下线,涉案人数超过120人以上,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法院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判处丰某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官提醒公众,需要注意传销组织的虚假宣传和迷惑性。传销的特点是通过发展其他人员来盈利,并对下线的销售业绩进行奖励,从中非法获利。近年来,传销犯罪案件屡禁不绝,不法分子常常利用各种名目来骗人。大家应该增强防范意识,不受高额利益的诱惑,自觉抵制传销活动,共同维护好经济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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