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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挖矿禁令生效,合同转机还有可能吗

来源:肖飒lawyer 作者:肖飒法律团队

2021年的九月,对于国内的币圈人士而言,无疑是一段充满动荡的时光。央行等十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称为“924通知”)几乎封禁了国内虚拟货币的存在空间。特别是在司法实践中,虚拟货币相关交易很大程度上会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属于民事诉讼的管辖范围,不予处理。国内的虚拟货币局势因此发生了重大改变,几乎成定局。

然而,与这场大浪潮相比,同一天发改委等十一部门发布的《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称为《通知》)似乎没有引起太大关注。虽然在相关判决中,《通知》似乎更像是《924通知》的附属品,《通知》是衍生自“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的观点。但事实并非如此,《通知》有其独特之处,并且解读《924通知》的相关条款不应过于武断,而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肖飒团队近日的一份民事判决(案号:(2022)辽01民终12181号)给了我们一些答案。

一、案情简介

2018年,沈阳某科技有限公司与A公司签订了关于超算服务器相关托管的协议。协议签订后,A公司收取了肖某某预付的电费押金150万元和预交电费200万元。然而,由于政策限制,超算服务器托管业务相关场地停止运营。因此,沈阳某科技有限公司、肖某某、A公司和郝某在2018年12月19日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肖某某预付的电费押金150万元、预交的电费200万元,扣除已使用的电费后,剩余270万元电费将在30天内分批次退还,并补偿肖某某9个月的运营损失,每月7万元。同年12月,A公司拖欠新疆B公司192万元的电费款项,郝某和A公司无力偿还,于是肖某某代替郝某和A公司偿还了这笔款项。2019年9月16日,郝某、A公司与沈阳某科技有限公司、肖某某签订了一份还款计划协议,约定郝某和A公司在2019年10月15日前返还总计480万元的电费押金、预交电费和垫付的电费;如果不能按时返还,从2019年10月15日起按年利率18%计算利息,直到全部还清为止。肖某某原是沈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现在公司的债权和债务归肖某某所有。后来,肖某某将郝某和A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所有欠款并支付利息。

二、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超算服务器托管补充协议二》和《还款协议书》的效力问题。

在二审期间,上诉人郝某和A公司提出还款协议的基础法律关系来源于《超算服务器托管协议》,而该协议实质上是比特币挖矿设备的托管协议,其内容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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