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书明确表示,数字人民币遵循“小额匿名、大额依法可溯”的原则,高度重视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以满足公众对小额匿名支付的需求。同时,也防范数字人民币被用于违法犯罪行为(如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洗钱、逃税等),确保相关交易符合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要求。
据报道,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已在深圳、苏州、北京、成都等地展开,并已有超过1000万受邀白名单用户参与。截至今年6月30日,已开立了2087万个个人钱包和351万个对公钱包,累计交易笔数为7075万笔,金额约为345亿元。试点场景超过132万个,涵盖了批发零售、餐饮文旅、教育医疗、公共交通、政务缴费、税收征缴和补贴发放等领域。
《白皮书》指出,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背后有着深远意义。它首先是为了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构建安全普惠的新型零售支付基础设施。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现金的使用率逐渐下降,使用现金的环境正在发生变化。与此同时,私人部门推出了各种加密货币,并且已有上万种影响力较大的加密货币,总市值超过1.3万亿美元。许多国家的央行也在积极考虑或推进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
在《白皮书》中还明确指出,数字人民币将与实物人民币长期并存。数字人民币定位于现金类支付凭证(M0),与实物人民币地位相同,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经济价值。数字人民币和实物人民币将同时发行,并由央行共同统计、协同分析和统筹管理。
数字人民币被确定为一种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主要用于满足国内零售支付需求。商业银行和持牌非银行支付机构可根据合规和风险监管要求,如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参与数字人民币支付服务体系,并充分利用现有支付基础设施为客户提供数字化零售支付服务。
数字人民币设计兼顾实物人民币和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