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随着数字人民币的普惠性和可得性不断提升,会逐渐替代现金。
人民币现金真的要退出人们的生活?数字人民币的发行规模能否满足百姓需求?使用数字人民币是不是没有隐私可言了?
11月9日,央行行长易纲在芬兰央行新兴经济体研究院成立30周年纪念活动上表示,只要存在对现金的需求,人民银行就不会停止现金供应或以行政命令对其进行替换。
当前,老年人在移动支付领域的“数字鸿沟”窘境不可忽视,相当一部分老年人难以享受数字人民币的高效便捷。与此同时,在一些相对偏远或贫困地区,电子支付机具的布设也很难达到全覆盖。因此,不少人对使用人民币现金仍有需求,可见,实物人民币具有其他支付手段不可替代的特性,实物人民币将与数字人民币长期并存。
对于数字人民币的发行规模,易纲强调:“央行数字货币的使用和推广应遵循市场化的原则。也就是说老百姓需要兑换多少,我们就发行多少。”但同时易纲表示,消费者使用数字人民币时所接触的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只是“中介”,为公众进行数字人民币兑换并提供支付服务。人民银行在数字人民币投放过程中仍处于中心地位,保证对货币发行和货币政策的调控能力,可以避免出现指定运营机构“货币超发”问题。
针对大家关注的隐私安全,“我们高度重视数字人民币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并采取了相应的制度安排和技术设计。”易纲介绍,数字人民币在匿名性方面采取“小额匿名、大额依法可溯”的原则,在收集个人信息时遵循“最少、必要”原则,采集的信息量少于现有电子支付工具。同时,严格控制个人信息的储存与使用。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要求,人民银行不得将相关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政府机构。此外,近期我国出台的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也从立法层面加强了数据安全及隐私保护。
来源:新华社南方日报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