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牟某、姚某乙、罗某、何某四年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
牟某是某顺风车平台旗下的一名司机。2020年7月,牟某接到乘客后,刚上车的乘客不小心提前点击到达目的地的选项,牟某发现车费居然立刻打到了自己的账户中。牟某将账户中的钱提现后,让乘客打电话给客服,称没坐牟某的车,要求平台退款。出乎意料的是,平台直接将车费全额退给了乘客。于是,牟某将乘客送到目的地,乘客以线下支付的方式又将车费付给了他。
一个订单,却拿到了两份车费,牟某发现这个漏洞后欣喜不已,决定再试一下。他拿两部手机同时扮演司机和乘客,在乘客端下单了一个跨省长途单,再在司机端接单。牟某一边回想着上次的操作,一边“照葫芦画瓢”,再次在提前点击到达目的地后,从司机端账户提现了2000元平台垫付款。
随后,牟某找到了老乡姚某甲(另案处理)分享这个“商机”。在聊天过程中,姚某甲又提供了另一个“方法”:乘客先支付订单金额,再在短时间内取消订单并打电话给客服要求退款,乘客的钱就会马上原路退回,平台给司机的垫付款也会按时到账。
2020年9月,牟某用姚某甲的方法正式开始了自己的“刷单事业”。牟某一般先使用自己的账号或者借用身边人的账号,注册虚假乘客账号以及实名认证过的司机账号,紧接着用虚假乘客账号下单,并在短时间内点击手机确认到达目的地,模拟误操作情形,之后致电平台客服说明情况,要求退款。客服看到退款申请联系司机时,牟某又以司机身份声称申请属实。
由于乘客退款和平台垫付款系两个资金通道,相互独立,平台根据实际GPS位移以及订单距离与乘车时间作比较,系统判定不可能在几分钟内完成长距离订单。所以,平台会先行向乘客退款,司机也会币印矿池收到平台给的该次订单垫付款。
想要赚更多钱,就需要更多的顺风车平台司机或者乘客的账号。牟某先后找到姚某乙、何某、罗某等人,向他们告知了自己的刷单计划,邀请对方加入到自己的“刷单事业”中。不到半年的时间,牟某等人已骗取顺风车公司20万余元。
2021年1月,该顺风车公司风险控制部门在排查业务的时候发现,夜间、大单等业务数据不正常,其中比较明显的就是有一部分大额订单在交易成功后短时间内有退款操作。
经公司排查,系有不法分子虚构大额订单乘车事实骗取平台垫付款项后,再伪造乘客误操作情况额外骗取平台费用,遂报警。案发后,顺风车公司已对平台漏洞进行修复。
来源:世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