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从最熟悉的互联网开始讲起。第一代的互联网使个人可以通过网络与工作和生活系统连接,提高了办事和通讯的效率,可以说是“功能型”的互联网。随着网络加入了各种通讯和媒体应用程序,群组内的通讯交流和互动得到了提高,这就是现在的第二代互联网,也可称为“资讯内容型”。
在这第二代互联网中,每个人可能需要在不同的群组中运用不同的身份,参与不同性质的活动和通讯,还可能玩游戏,所以已经成为具有多重身份的互联网。
于是第三代互联网,也就是“元宇宙”,创造了一个虚拟世界,让用户可以定义一个完全虚拟的数字化身(avatar),在虚拟世界中生活和游戏,因此属于“虚拟型”。
第一代互联网之所以出现是因为电脑和网络科技的发展,第二代互联网主要是因为智能手机和流动网络科技的发展,而第三代互联网元宇宙则依赖区块链和“虚拟实况目镜”等技术。如果能够真正将虚拟和真实世界分开,就不会混淆人们的生活和扰乱人生。不过,这可能只是科学家的理想和完美理念,在实行起来可能会遇到问题。
元宇宙的开发商的目的当然是赚钱,并不是大慈善家。它们首先会提供免费的通讯和多媒体社交平台,就像目前的面簿、IG和WhatsApp一样,还提供很多免费游戏供用户组群体验。由于有了“虚拟实况目镜”技术,用户可以在所谓的“沉浸式”环境中身临其境。接着,它们会推销“虚拟地产”和其他付费活动,让玩家购买地皮、建房子、参加旅游和娱乐活动,观看电影或音乐会等。
如果不付费,用户只能在虚拟百货商场逛逛,或者在公园和邻里散步,看看广告然后羡慕别人。不戴“虚拟实况目镜”也可以进入元宇宙吗?应该可以,因为商家不会错过赚取这些用户的钱的机会,但用户所看到的只是二维或三维影像,而非“沉浸式”的体验。
用户要如何赚钱(虚拟货币)来支付这些享受和消费呢?最直接的方法是将在现实世界中赚取的钱换成元宇宙中的“虚拟流通货币”。
当然,开发商也会开发一些虚拟投资项目或应用程序,让用户可以在虚拟世界中进行地产拍卖和买卖赚钱,或者招揽其他玩家,提供一些虚拟活动,设计其他玩家愿意购买的虚拟产品等,让用户在元宇宙中挣钱以支付虚拟消费。想象一下未来,人们在现实世界中打拼,回到家后戴上目镜又要在虚拟世界中挣钱,生活可说是超级辛苦!
对于有定力、意志力和自制力的人来说,这些新活动实际上也很有趣,就像阅读或看电视一样,是日常生活中的另一种消闲活动。但对于容易沉迷电脑游戏的人来说,可能是一个灾难性的陷阱。
在元宇宙中,用户可以设计任何数字身份,可以为所欲为,一旦分不清虚拟和真实世界的界限,就会越界出轨。
尤其是一些心怀不轨的人,可能会将虚拟世界中的行为带入现实世界,混淆身份,扰乱社会秩序。
极端来说,用户可能是现实世界中的破产者,但在元宇宙中却是一个亿万富翁,甚至是国王或总统,只要能够欺骗其他用户就行。
最终,我们又回到了钱这个问题。元宇宙中流通的货币是虚拟的“加密货币”,其价值由市场决定并随意波动。
虚拟货币没有“中央银行”监管,看起来是透明且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但同样容易受到有意人士、黑客和犯罪团伙的操纵。在目前这个初具雏形的无政府元宇宙中,投入购买虚拟地皮和投资是一种高风险的投机赌博活动,参与者需谨慎。
元宇宙正以飞快的速度进入我们的世界,它对我们的社会和生活必定会产生巨大的冲击和影响,功过尚待评估,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来源:龙军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