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共建良性的数字文创行业发展生态,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等多个机构日前共同发布了《数字文创行业自律公约》。这份公约达成了11项共识,包括赋能实体经济、掌握联盟链技术、杜绝虚拟币、防范投机炒作和金融化风险,以及防范洗钱风险等。《自律公约》的发布单位涵盖了博物馆、文旅单位、传媒公司、司法公证机构、院校、科技公司等市场参与主体。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份公约表明了数字文创行业联手打击炒作的决心,有望在公约的引导下实现健康发展。
《自律公约》提出了数字文创的定义,即使用区块链技术进行唯一标识的特定数字化作品、艺术品和商品。公约还提出以联盟链技术为基础,确保区块链数字文创作品在内容安全及流转机制上可管理和可控。
与海外的NFT产品相比,国内的数字藏品主要以联盟链技术为主。联盟链技术在可控、合规方面具有优势。联盟链交易和数据处理具有可控性,能够保证数字文创产业的合规发展。由于联盟链的节点数量有限,并且节点背后通常有相应的实体机构或组织,在联盟链上的节点之间更容易达成共识,交易效率也较高。此外,联盟链具备访问控制层,只允许经过身份认证的联盟链成员执行链上交易和数据读写和发送,因此是一种可控的区块链网络。
与国内的数字藏品相结合,海外的NFT产品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海外的NFT产品主要采用公链技术,没有准入门槛、实名制和风险管控机制。
今年以来,支付宝的蚂蚁链粉丝粒与故宫博物院、国家博物馆、杭州亚运会等合作推出了超过10个数字藏品,产品类型非常多样化。腾讯的“幻核”平台也推出了《万华镜》数字民族图鉴等藏品。这些国内的数字藏品与实体产业相结合,与虚拟币及其背后的炒卖体系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们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消费需求,保护了创作者的合理权益。
数字藏品市场在音乐、影视、游戏等互联网传播过程中容易出现侵权问题,因此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数字藏品市场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它可以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的确权、保护和流通。
然而,数字藏品市场也存在着一些乱象。一些平台存在疑似“无照经营”和支持虚拟币交易的情况。为了防范各类风险,保障行业的健康发展,《自律公约》提出了防范投机炒作和金融化风险的措施。公约坚决抵制以数字文创作品为噱头、实质发行和炒作虚拟货币的行为。数字文创作品的发行和交易也不能以虚拟货币结算。
一些互联网大厂在此方面表现得更加规范。例如,蚂蚁链与阿里拍卖联手下架了一起涉嫌网络欺诈的交易。蚂蚁链还强调了对数字藏品的态度,坚决反对数字藏品炒作和金融产品化。
数字艺术品投资的“NFT的碎片化”方式,虽然理论上可以降低投资门槛和增加流动性,但容易为过度炒作和交易欺诈提供新的手段。因此,为了维护金融秩序,需要防范和抵制以数字文创或数字艺术品为名的各类变相发行金融产品的行为,让数字文创更多地展现其艺术价值,而不是成为投机炒作的载体。
数字藏品市场在与区块链技术结合的过程中,与虚拟币的联系紧密,在防范风险方面需要保持警惕。只有将代币与数字藏品分离,才能确保该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