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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禁止国企和员工“挖矿”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政府、自治区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打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压实企业监测、核查、整治工作责任,自治区国资委于1月19日组织监管企业召开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了有关部门关于严查严处“挖矿”活动相关文件精神,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企业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进行自查、排查工作。按照“严密监测、严防风险、严禁增量、清退存量”的总体思路,严肃查处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并按期上报排查情况。

会议强调,各企业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立足国有企业使命担当,从政治层面深入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各企业要履职尽责、积极配合,认真排查虚拟货币“挖矿”潜在风险隐患,做好相关政策宣导。同时,要严格禁止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员工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一经发现,一经查处,绝不姑息。目标是实现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清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编辑: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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