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 >

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差别电价实施,每千瓦时加价0.50元

浙江宣布对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50元。

2022年02月17日09:40,浙江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促进能源节约和减排,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浙江省将对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50元。

另外,浙江省发改委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虚拟货币“挖矿”用电的监测工作。对于同一电力用户,如果发现虚拟货币“挖矿”用电与其他用电混用的情况,全部用电量都将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如果政策执行时间不足一个抄表周期,可以按照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电量乘以应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天数来确定。

猜你喜欢

关注我们

微信二维码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