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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挖矿”现场整治:涉案价值超500万!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被认为消耗大量能源,造成大量碳排放,并未对国民经济做出巨大贡献。因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监管。

广东省也在积极治理虚拟货币“挖矿”。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广东省能源局公布了广州等地的一些虚拟货币“挖矿”整治案例。

最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了广州市首次虚拟货币“挖矿”现场整治行动,成功摧毁了一个设立在电动车充电站内的虚拟货币矿场。在现场,查获了190多台价值超过500万元的虚拟货币“挖矿”专业矿机。

该矿场实际上是一个打着高科技公司名义的虚拟货币“挖矿”场所,在充电站内秘密进行“挖矿”活动。为了掩人耳目,该公司在矿场外围建起围墙,并设置了门锁,还雇佣了专人看守,对外宣称从事科技研发。

虽然“挖矿”活动消耗大量电力,但由于充电站本身需要大量电力供应,该矿场得以成功隐藏。到被查的时候,该矿场已经持续“挖矿”了1000多小时,消耗的电力超过9万多千瓦时。

在供电部门的配合下,工作组同时对该矿场进行断电处理,并召集了矿场负责人,要求立即停止“挖矿”活动,并签署承诺书,保证不再从事“挖矿”活动。广州市清理虚拟货币“挖矿”行动迈出了第一步。

另外,2月26日,揭阳市在打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中,查获了916台“矿机”,取得了丰富的成果。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是指通过专用的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其中,最大的成本是矿机运行所需的电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评价,“挖矿”活动对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带动作用有限。此外,随着虚拟货币生产和交易衍生的风险日益突出,盲目无序的发展对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不利。

2021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发布通知,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淘汰类”项目中。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联手加强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的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并加快有序退出已有项目。

尽管在严格监管下,国内规模化的虚拟货币“挖矿”被全面禁止,但个人进行“挖矿”行为在某些地方仍然存在。北京商报记者的调查发现,目前市场上仍有许多人在研究咨询“挖矿”的行为,另外,一些网吧等运营商仍在违规进行“挖矿”。

业内预计,在监管的高压态势下,虚拟货币“挖矿”将继续受到严格控制,投机者应摒弃侥幸心理,及早停止和终止与“挖矿”相关的活动。

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属于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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