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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挖矿步入寒冬

9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发布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通知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并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此外,通知还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是通过专用“矿机”计算来生产虚拟货币,这一活动源于比特币的兴起。从2011年到2018年,比特币价格从3美元涨至最高点2万美元。虽然国家在2019年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从淘汰类产业中删除,但监管部门早已明确取缔了虚拟货币。然而,新冠疫情使得加密货币对投资者更具吸引力,比特币再次出现了狂涨狂跌的情况。最高纪录出现在今年3月13日,达到了6.1万美元一枚,相当于1016克黄金。

比特币的疯狂增长,自然带动了比特币“挖矿”的热潮。据媒体报道,一家拥有1万台“矿机”的矿场,在2020年全年只纳税了25万元,但月均耗电量则高达2500万度。今年前4个月,该矿场的纳税额仅为9万元,但月均耗电量高达4500万度,相当于1.5万吨标煤的能耗。当广场舞大妈们开始讨论比特币时,这个产品的结局就可预见了。巴菲特先生曾说:“比特币就是赌博,甚至连赌博都不如。”比特币还带有传销的色彩,一旦没有资金继续进场,就是炒币者崩盘的时候。很多人幻想着通过比特币一夜暴富,结果他们的财富最终都蒸发了。

我国一直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进行严格监管。早在2013年12月,央行等五个部委就发文指出,比特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能且不应该央行等七个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各类ICO(首次代币发行)立即停止,相关交易平台也要停止运营。

此次《通知》进一步升级了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弥补了之前可能存在的漏洞。通知提出了六项措施,包括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供电行为、实行差别电价、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一切财税支持、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金融服务,以及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限期淘汰。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会同有关部门一起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工作。

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于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以及如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意味着炒币行为即将结束。

然而,我们也不能忽视虚拟货币交易监控的难题。币圈场外交易很难被监测到。如果无法将虚拟货币以人民币出售,人们可以直接将其出售成美元,然后通过银行换汇成人民币。这就需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它们加强数字金融服务,让数字人民币发挥更多作用,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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