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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整治行动启动

日前,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通信管理局、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河北分中心等部门针对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部署了专项整治行动。

虚拟货币挖矿消耗能源巨大,与我国的“碳中和碳达峰”目标背道而驰。虚拟货币的兑换和交易对我国金融秩序干扰性大,金融风险隐患高,而且多与非法活动相关。在虚拟货币泛滥蔓延的情况下,将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威胁国家安全。

整治行动要求,在9月30日之前,省内相关机构要认真检查现有的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系统安全措施和内部管理制度,严防信息系统被利用进行虚拟货币非法挖矿的行为。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发挥带头作用。高校和科研单位在进行相关研究时,必须与学科建设相匹配,并尽量减少系统建设规模。在进行系统建设前,必须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同级网信部门备案。市级网信部门要及时向省网信办提交备案信息。未经备案的不得进行相关系统建设。已经建成的系统,在9月30日之前要完成备案手续。

整治行动提出,各级网信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相关舆情和举报信息的收集,及时研判和处置发现的问题。从10月份开始,相关部门将联合开展常态化监测,并将监测和处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对于发现利用信息系统算力进行非法挖矿的行为,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涉及的信息系统在整改完成前,将停止互联网接入;对于进行违法交易的,将严格按法律处置。

请社会公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共同参与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的整治。

举报邮箱:jscs@caheb.gov.cn

供稿:网络管理技术和数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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