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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套餐”助力生态保护修复

省政府办公厅最近发布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若干措施》,该文件明确了从规划引领、产权激励、用地指标流转使用等7个方面的支持政策。根据这些政策,完成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可以依法取得一定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并进行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相关产业开发。

生态保护修复的重点领域包括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发展生态产业。

这份支持政策涵盖了规划引领、产权激励、用地指标流转使用政策、生态资源权益交易、资源利用、财税支持、金融政策等7个方面。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引入社会资本通过PPP等模式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并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享受相应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税收优惠政策;社会资本在完成生态修复的建设用地规模内,可以优先获得自然资源开发权益;社会资本投资的生态修复项目可以优先使用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相关产业的发展。

根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和工程设计的要求,合理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等新产生的土石料和原地遗留的土石料,河道疏浚产生的淤泥、泥沙,以及优质表土和乡土植物都可以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

《若干措施》提出,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坚持充分沟通、协调和推进,保障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增强长期投资的信心,并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牵头制定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并详细制定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执行任务,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形成合力。(夏胜记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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