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德州乐陵市公安局发布了警情通报。通报称4月29日,乐陵市居民赵某某驾驶无营运资格的车辆从北京市返回乐陵市,期间一名乘车人员在河北省盐山县下车,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在即将到达德滨高速乐陵收费站时,赵某某教唆乘车人员提前下车逃避检查,并在接受检查时故意隐瞒了从北京返回的事实。导致该车辆驾乘人员未履行报备程序。后车内2名人员被确诊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大量乐陵居民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多个小区、村庄被封控。赵某某的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乐陵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另外,乘车人员任某某、顾某某、赵某某三人也未履行报备程序,乐陵市公安局已依法给予三人治安拘留处罚。
同时,乐陵市公安局发布了紧急寻人通告。通告称,乐陵市发现两名无症状感染者,并公布了他们的活动轨迹,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和高风险人员。请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个人信息,并采取居家不外出等防控措施,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希望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关注正规渠道发布的信息,继续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如出现疑似症状,应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乐陵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出了这一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