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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的“挖矿”正走向衰落!

日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设备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了防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带来的风险,将责令停止使用虚拟货币“挖矿”设备并依法没收,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关闭或整顿。

近年来,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行为进行了整治,广东的政策是其中之一。

据了解,虚拟货币“挖矿”以合法合规的名义进行,其中冒充数据中心进行“挖矿”较为隐蔽。然而,如抚州创世纪公司就冒充数据中心,实际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最终被要求关闭。

国家和地方已经出台多项政策法规,禁止以数据中心名义进行“挖矿”。去年9月发布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利用数据中心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除此之外,提供场地租赁服务给从事虚拟货币“挖矿”的企业以及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业务的企业也是整治的对象。

各省市已经采取了严格的整治措施,查处了多个违法案件。例如,广州市在今年3月组织了虚拟货币“挖矿”现场整治行动,成功关闭了一个隐藏在电动车充电站里的虚拟货币矿场,并查获了大量虚拟货币“挖矿”专业矿机。浙江吴兴区和贵州西秀区等地也取得了类似的成果。

此外,多个省市地区还宣布对“挖矿”实行差别电价,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山西、四川、陕西等省份在今年4月先后发布了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并根据整治情况予以动态调整。

整治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原因在于其巨大的危害。虚拟货币“挖矿”消耗能源多、碳排放量大,并且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没有积极的带动作用。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有严重不利影响。

因此,对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整治将继续加强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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