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特币是比特币山寨币,以“比特犬金,莱特银”的宣传口号,让莱特币的总市值一直位列虚拟货币前十。莱特币曾一度占据虚拟货币总市值的第二名,仅次比特币。莱特币交收低成本很合适很多项目投资,中国有服务平台能够 立即选购莱特币。莱特币归属于数字货币,数字货币在中国是合理合法存有的,但假如运用数字货币从业不法的主题活动那便是违反规定的。莱特币在中国被界定为一种独特的互联网技术产品,目前,各金融企业不可给予比特币有关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在我国仍未有法律法规密文对数字货币要求,比特币虽然被称作“币”,可是因为其并不是由政府发售,不具备法偿性、强制等贷币特性,因此不可以被视作贷币。因而对比特币的最后判定是将其评定为“特殊的虚拟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