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的刑事判决书,男子名叫徐兴华,来自山西大同。在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他三次在其借住的口泉铁路西二厂附近的电线杆上偷电,用于支持他的50台比特币挖矿机和三台电风扇24小时运行。期间,他损坏了5台挖矿机。到案前,他共挖到比特币3.2个,盈利12万元,所盗电力产生的电费为10.4万元。法院判处他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罚款10万元,并责令他退赔全部电费,没收全部挖矿设备。
近年来,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比特币让淘金者趋之若鹜。低成本的电力资源和寒冷的气候,使得四川成为国内的主要矿区。然而,今年以来随着比特币价格的下滑和挖矿难度的增加,挖矿的收益和成本几乎已达边界。根据挖联网计算,比特币是单价低于44000元时挖矿将收不抵支。本案中,50台矿机连续挖矿4个月只获得了3.2枚比特币,毛利仅1万多元人民币。比特币市场风云变幻,价格波动剧烈。挖矿的收益也存在巨大的波动风险。因此,入市需谨慎,更需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