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和国家矿山局山西局决定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进行大检查和督导监察。这个工作将从5月下旬持续到11月底。该督导工作将按照文件提出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进行, 承接先期开展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尾矿库化解风险、采掘施工队伍专项整治、汛期专项检查、建设矿山“三同时”专项检查、重点县攻坚克难、打非治违、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及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等相关重点工作,并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矿种、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着重排查治理问题隐患, 落实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责任。
省应急管理厅与国家矿山局山西局将组成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工作领导组和5个督导检查监察组。该工作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考核考试、现场检查、明查暗访、意见反馈等方式对各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进行“解剖式”检查监察。督查组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督导检查监察,时间不少于一周。督导过程中每组抽查不少于4个县、10个非煤矿山企业。 对于发现的企业问题,将采取严格处罚,督导结束时向市县政府反馈意见,剖析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