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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矿瞒报事故再曝光,严厉查处责任人!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在4日通报了一起煤矿瞒报事故。这已经是自6月份以来山西通报的第三起瞒报事故。通报要求各矿山企业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提高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此外,通报还明确规定禁止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事故。

通报称,5月21日,山西蒲县宏源集团北峪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矿在事故发生后蓄意隐瞒,直到网络曝光之后蒲县人民政府进行调查并确认了瞒报事故的情况属实。目前,该矿已经被责令停产整顿。

在此之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和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也通报了山西焦煤集团所属晋煤太钢能源有限公司三交煤矿在5月10日和5月12日发生的两起瞒报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和1人受伤。

为了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引以为戒,并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举报。对于核查认定的瞒报事故,都要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并进行提级调查,以便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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