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真正要坐牢的逾期不还是被定义为恶意透支,而且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才入刑。那么,何为恶意透支呢?简单讲,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出现逾期不还的情况之后,经过银行两次“有效催收”,三个月后却依然不还。注意上文,两分钟金融定义恶意透支最关键的两个关键词用引号给圈出来了,也就是非法占有,以及有效催收。
先说非法占有,有些人可能说了,自己是想还还不上,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事实上,司法可不是这样看的,明知道自己没有还款能力,却还用信用卡透支,这也属于非法占有。此外,使用虚假的信息申领信用卡,或者躲避银行催收,转移资金,用透支的钱做犯罪活动等,这些也都属于非法占有。
再看有效催收,所谓有效催收,就是银行要采取能确认持卡人可以收悉的方式通知持卡人,避免像有些银行,压根就没通知到持卡人,就判定对方恶意透支的情况出现,当然,如果你故意改变联系方式,那可能就属于恶意躲避催收,另当别论。而银行的有效催收流程是:当你逾期不还30天后,第一次有效催收;3个月后你仍然不还,进行第二次有效催收;此后3个月,你还是不还,那就可能被认为是恶意透